Do the right thing and do the thing right
這學期糊里糊塗的就忙過去了,回頭看看blog,學期中竟然連po篇文章的時間都沒有。(順便跟有留言的讀者道歉,之前太忙也沒時間回,留言似乎就這樣積到喜瑪拉雅山上了….)
因為畢業前一定要做一次助教,剛好老闆這學期開課人少不夠,就被拉去做助教了。在MIT做助教還真不是普通花時間,難怪拿的薪水比之前做RA還多。在這當助教一學期後,有個簡單的心得:全天下的學生其實都沒兩樣,MIT的學生也沒有比台大的學生厲害。以前在台灣當鄉民,聽過很多外國月亮比較圓的謠言,最經典的像是「美國大學生都不蹺課,因為學費很貴」(才怪XD MIT學費一年三萬多美金,蹺課的也多的是),「美國名校學生都強如鬼神,人人考試都100」(才怪XD 考試出來成績也還是常態分佈;期末project也一堆做得亂七八糟,能讓人眼睛一亮的一隻手都數不滿。)
以前我也在台大當過助教,相較之下,兩個地方能讓人眼睛一亮的學生比例其實差不多。這實在蠻令人納悶的,這兩個學校的學生原本也都是各地頂尖的「強者」,但被聚集在一起後,整體程度也還是回歸到常態分佈。(這就是所謂的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還有一山高?)
觀察這些強者中的強者其實是蠻有趣的事,到頭來我覺得這些人其實也是普通人,一樣要吃飯睡覺,一樣有男/女朋友,一樣有各種千奇百怪的興趣。但唯一不同的是,這些強者似乎比較知道怎麼做「對的事」。
昨天我跟其他兩個助教加教授四個人馬拉松5個小時看了四十幾組的project demo,因為題目是各組自訂的,大家應該都是選了自己最有把握最有興趣的東西做。每一組都或多或少有做出點東西,有的組雖然做的功能很單純,但他們把這些簡單的事做得非常好;有的組雖然做了很多東西,但其實大多跟我們在意的重點沒什麼關係。
馬拉松一天後,晚上有個助教就收到其中一組的抱怨信。他們說10分鐘的demo時間根本不夠,他們花了很多心思把程式修到沒有bug,還花了很多時間做了功能A、B、C、D、E,但成績竟然不到全班平均。
收到這樣的信其實還蠻囧的。他們其實不是做得不好,只是根本沒搞清楚重要的事是什麼,所以雖然花了很多力氣,但方向完全就搞錯了,不重要的事做到200%也不會變重要。此外,更糟的是他們一直都沒有意識到哪裡不對了,所以才理直氣壯的來討分數。反觀能讓人眼睛一亮的組,他們一開始就花了比較多力氣確定要做什麼才是對的,一旦確定後,雖然做的事情可能比較小,但因為做了「對的事」並且也把事情「做對了」(do the right thing and do the thing right),成果就能讓非常人印象深刻。
一個最好的現代例子莫過於twitter。twitter的功能實在簡單到不行,在web 1.0甚至bbs時代就有一大票功能遠強過twitter的留言板或論壇網站,但twitter卻異軍突起了。原因很單純,twitter選擇了幾個對的事(WEB+限制長度的短訊+公開API),然後把他們做到最好。
Do the right thing and do the thing right雖然是很簡單的概念,但令人意外的,即使在世界上可能是天才密度最高的地方,卻還是只有非常、非常少人能同時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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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7th, 2010 at 1:03 pm
[...] This post was mentioned on Twitter by Kirin Lin, Tsung-Hsiang Chang, Tsung-Hsiang Chang, Vinci, lqik2004 and others. lqik2004 said: 强烈推荐RT @vgod: 分享 http://tinyurl.com/33n5eo8 (Do the right thing and do the thing right) http://plurk.com/p/52hm25 [...]
May 7th, 2010 at 2:22 pm
Thanks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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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7th, 2010 at 5:28 pm
可以在详细分析一下twitter的成功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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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7th, 2010 at 10:53 pm
很意外的看到lz 更新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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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th, 2010 at 1:18 pm
有時候求好心切又想太多,就會抓不到什麼是right 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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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th, 2010 at 7:19 pm
請問作者,您的留言版在哪裡啊= =
想請教您軟體的說
http://www.wretch.cc/blog/asdedc
這是我的部落格,歡迎來坐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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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od Reply:
May 11th, 2010 at 12:24 pm
沒有留言板..
但看來很多人也把這裡當做留言板用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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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3th, 2010 at 11:58 am
貌似,在自然界(这范围是不是有点大……)超多事情都符合正态分布(台湾貌似称常态分布?)的吧。
即使是天才扎堆的地方,也还是有比普通天才更天才点的天才= =!
西望MIT,可怜无数G(e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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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8th, 2010 at 10:17 pm
工蜂理論果然是放諸四海皆準,時常汰舊換新才能保持新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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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4th, 2010 at 3:45 am
想到80/20法則…
所以MIT也是不乏花80%力氣做20%事情的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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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7th, 2010 at 10:01 pm
[...] 以前总会以为,每天进步这么慢,这该到何年马月才能成长起来..我不清楚这算不算是一种焦虑,总之我想快点撕下身上菜鸟的标签,因为,要知道,在号为Cheat House Is Not Available的这个国度里,不是牛人,是会被世俗烙上”不成功罪”的,而我并非多么清高的人,难免沾上些许俗气.今天看完了<把时间作为朋友>,才知道,原来这不过是所谓的instant gratification的心理,每个人内心都有欲望马上能够得到满足的毛病.我想,我唯一能求助的便只剩下耐心了.人们常常说,捷径是两点间的最长路径,想来也是有点道理的.急功近利是一种风险高于回报的举动,人不可能一口吃成胖子.渐渐的,我明白了,像C++这种相当elusive的语言,没有看上十几本书,就认为自己无所不晓,恐怕得好好三思.整天意淫着能够遇见一本秘籍,学的一招半式便能无敌于天下,这太不现实了.真正的进步,需要坦然,从容,而且努力,它们能带来效率,但是,比起do the thing right,我们更需要的是do the right thing. [...]
February 20th, 2011 at 10:50 pm
[...] the thing right而不do the right thing的人为伍的(尽管我也在朝着do the right thing努力)。当然,到后来明白了do [...]
August 15th, 2011 at 9:08 am
[...] Do the right thing and do the thing right|vgod 把对的事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