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資訊界有很多了不起的人去世,很多人爭相討論到底誰才真正改變了世界,誰的影響力才大。Steve Jobs的死訊讓千萬人悼念,但發明C語言和UNIX的Dennis Ritchie和AI之父John McCarthy的消息就沒有受到如此廣大的注目。剛好最近很常和人聊到相關的話題,所以想寫篇文章讓自己反芻一些想法,也順便交換一些意見。
四年前,當我在申請博士班時,我還不確定我想做什麼以及我能做什麼。我知道自己個熱愛技術、喜歡親手打造工具來解決問題的工程師。我喜歡憑一己之力解決問題的成就感,喜歡挑戰新鮮的事物,討厭做重複無趣的事情。當時我有兩條路可以選,出國念博士班,或是留在臺灣做軟體工程師。我幾乎沒什麼猶豫就選了出國,畢竟可以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雖然收入會比去工作少,但只要夠生活其實也不是那麼重要。
到了美國後,做了幾年研究,朝了夢想靠近了一點,但對於很多事的想法都有些轉變。
先來說說一些關於影響力(impact)的想法。在學術界做研究,最直接的產物是論文(paper)。研究人員都希望自己的論文可以在自己的領域裡掀起一些漣漪,把自己的想法擴散出去,甚至流芳百世。但有個問題是,一個研究的影響力不是短時間內看得出來的,一個好的想法可能會埋在數十年前的論文中,直到某個人不小心看到了才衍生出諾貝爾獎等級的產物。所以做研究的人通常不太會計較論文寫出來後到底有沒有用,因為根本就沒辦法知道。一兩年內沒被人引用不代表十年後就不會有,同樣的,即使一時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可能過兩年就又沉寂下來被人遺忘。
這就是在學術界的難處,很多發明和想法的價值不是馬上看得到的,甚至最後演變成產品後大家也不會知道最原始想法的來源是誰。簡單的說,學術界缺乏一個有效率的機制來快速強化有價值的想法和研究,而只能讓這些論文自然的發展和淘汰。如果剛好有人發現某個論文的價值,就會把它實作成產品再推到市面上給一般消費者使用。但如果沒有的話,這些論文就等於是白寫了,也不會對學術界以外的人造成什麼影響。
我喜歡做自己喜歡的研究,但我也想要自己做的東西是有實用價值的,而不是紙上談兵的理論。所以在研究工作之餘,我也花了很多時間把我的研究成果(像是sikuli)打造成真正能用的軟體並公布出來,讓大家馬上就能享受到成果,而不是等若干年後有個很閒的人碰巧發現這想法才把它實作出來。之前有個朋友問我要怎麼在做研究和instant impact(立即的影響力)中做選擇,我的答案很簡單:「這兩件事並不是互相衝突的,是可以同時完成的」。
話雖如此,如果談到影響力的大小,那我的答案可能又會有點不一樣。讓我從另一個體悟說起。
這幾年來還有個很大的體悟是:「個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社會中每一種角色都很重要」。雖然看起來是小學生都知道的廢話,但工程師個性的人就是喜歡凡事自己動手做。馬桶壞了自己修,燈泡不亮自己換,就連公寓附的微波爐壞了我都想先幫他們debug一下確定問題根源後再找人來換。凡事自己做是很有成就感,但如果真的想擴大影響力時,就會有點力不從心。
舉例來說,Steve Jobs和Steve Wozniak當初打造蘋果一號和蘋果二號時,如果缺少了任何一個人,這件事都不會成功。很多技術本位的人覺得工程師才是真正做事情的人,如果不是工程師(Woz)打造產品,那商人(Jobs)要賣什麼?但反過來想,如果不是Jobs幫Woz把他的蘋果一號推銷出去,Woz也不能拿這個收入來繼續研發蘋果二號,而蘋果一號也就只會是他閒暇時候的個人玩具而已。這兩個人的角色不同,但卻是完全的互補對方的短處,而蘋果這家公司也就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才能持續不斷把產品轉化成價值(也就是金錢),再拿回來繼續研發更好的產品。這個稱為「商業行為」的正向循環是人類社會中非常強而有力的發明,可以不斷自我成長,同時又讓更多人受惠。
看完Apple的例子後,讓我們來看不採用這個稱為(邪惡)商業行為的正向循環時會發生什麼事。以我自己的sikuli為例,我在去年初釋出第一個版本後,這一年多來有九個版本更新,其中三次是重大的更新,總共被下載了二十多萬次(在官方網站上,至於其他各地的mirror我就不知道有多少了)。看起來是不錯的數字吧?我當初釋出並open source的目的就是希望讓更多人使用,也希望有些開發者能進來幫助我開發、翻譯、寫文件之類的,好讓這個東西獲得一定的動能自我發展下去。
但過了一年多後,我發現事情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簡單。一個不營利的open source專案是非常難自我成長的,因為缺乏直接的誘因($$$),我沒辦法雇別人來加入開發,只能祈求剛好有人對這東西「有興趣」,並且有足夠的「能力」、「時間」、「毅力」看懂我原本的code,並加入「符合專案方向」的修改。以上的條件要全部都能滿足,才會有人發個email給我說「嘿 我想送一個patch….」。此外,因為這專案開始只有兩個開發者,沒有其他專長的人,所以我們有很多事都沒辦法做。例如說,我們沒辦法一一回答用戶的問題,因為實在太多五花八門的問題了(客戶關係管理失敗);沒有人去推銷或廣告sikuli的存在(一切都靠口耳相傳);沒有足夠人力填寫和維護文件;沒有人幫我們在各種環境做測試(只好直接拿用戶當白老鼠);沒有專業設計師設計使用介面、網站、logo(一切都是我自己東拼西湊的);沒有人做市場調查,研究什麼功能才是最重要的(所有先做的功能都是我自以為重要的)….有太多事都是我們想做但無能為力的。雖然後來有個熱心的粉絲常駐在我們的論壇上回答絕大多數的問題,甚至還幫我們寫了大多數的文件,但開發力量還是一直很薄弱,有很多我們想做的東西一直都沒時間沒人力去做。看看這個commit log就可以了解了(前兩個是核心開發者,後面都是用戶):
1065 Tsung-Hsiang Chang (其中有19個是用戶送來的patch)
94 Tom Yeh
61 RaiMan
34 Karl-Michael Schneider
9 anatoly techtonik
1 Arnaud Gelas
殘酷的事實:雖然用戶不少,但所有的commit裡面只有11%是由核心開發者以外的人貢獻的(包括了code和documentation)。(更殘酷的是我一個人就佔了超過八成的commit,要是我停下來的話整個專案就等於是死了)
一個人的力量真的很渺小,我知道有很多事能做來讓這個軟體變得簡單、更完美、讓更多人能使用,但一個像這樣的open source專案缺乏誘因吸引更多不同專長的人加入,靠一兩個人閒暇的時間和力量是沒辦法長久經營下去的。這時候我就覺得非常需要一個像Steve Jobs一樣的人來幫忙,因為商業化可以很有效率的讓這個軟體持續成長,並直接讓更多人受惠。工程師雖然是做出產品的人,但如果沒有商人來把產品賣出去,換成資金進來繼續研發,現代社會就不會有這麼多種精緻、可靠、高品質的產品可以用,很多高科技原型就永遠都只會是工程師的玩具而已。
體會到這點後,突然也可以了解世界上很多職業存在的理由和價值。例如佔領華爾街的人說,華爾街只是把錢從一手拿進來,再從另一隻手轉出去,憑什麼可以從中獲得巨大的利益?回答這種問題的時候,其實只要想想:如果沒有這些人存在,世界會變什麼樣?一個簡短的答案可能是:沒有華爾街,大家的錢就會放在家裡,放再久也不會有利息(甚至還有可能發霉或被蟲吃掉),因為沒人把大家的錢拿去再投資;需要錢的人(例如想創業的人),也不容易借到錢或找到人投資,因為大家只能跟認識的親朋好友湊錢;假設有一兩個人願意借錢,運氣好可能不用利息,但同樣的運氣不好可能會被收高額利息而不自知(因為沒有流通的市場,所以也不會有一個大家公認的合理利率)。從這個角度一想,促進經濟有效率的流通(也就是把錢從一手拿進來,再從另一手轉出去)的確是非常重要,即使他們沒有實際生產出什麼東西,但也對社會帶來很大的價值貢獻。同樣的道理,工程師老瞧不起銷售人員憑一張嘴就可以拿高額獎金,但仔細想想,要是沒有人銷售產品,公司就沒有收入讓工程師製造更好的產品了。如果用經濟學來解釋,每個角色的價值都是市場決定的,如果銷售很簡單又好賺,那工程師就會自產自銷而不是交給別人來做了。
以前我總覺得商人是邪惡的化身,但當自己想開始把影響力擴大時,就會發現每一種角色都是不可或缺的。經營公司也不見得是要以賺錢為目的,而可以是為了研發更好的產品而建立的一個生態系統。而社會中每一種角色都有其重要性,每一種人的貢獻和影響力也很難比較,與其爭論這些事,倒不如做好自己認為最重要的事來改變這個世界。
非常好的一篇文章,謝謝你!!!
寫得真的太好了 🙂 每個職業都有他存在的價值,發現他們的獨特處並且集結起來,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你好v大
请问一下有没有具体的例子呢?
“但有個問題是,一個研究的影響力不是短時間內看得出來的,一個好的想法可能會埋在數十年前的論文中,直到某個人不小心看到了才衍生出諾貝爾獎等級的產物。所以做研究的人通常不太會計較論文寫出來後到底有沒有用,因為根本就沒辦法知道。一兩年內沒被人引用不代表十年後就不會有,同樣的,即使一時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可能過兩年就又沉寂下來被人遺忘。”
我知道的一个就是孟德尔了,算是遗传学之父吧,一个人玩豌豆玩了很久……不过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至于开始经过讨论但是后来被人遗忘的……这个更不清楚了
不知道可不可以提供些实例,谢谢
用的是简体,不知道你看不看得到呢……
以我熟悉的人機互動(HCI)領域來說,以前我曾寫過一篇關於Fitt’s Law的文章。Fitt’s Law是HCI領域中少數的定律(law), 有非常大的價值和意義。Paul Fitts在1954年就發表了這個定律, 但一直到1978年後才被人發現並應用在HCI中, 接著就連續不斷產生了上千篇的論文和研究來驗證和擴充這個model。Paul Fitts在1965年就去世了,所以他有生之年也不知道過了十幾年他的論文會變得這麼重要。這種例子其實非常多,在讀論文的時候只要一直追朔到源頭通常就會發現常常會有以十年為單位的空窗期。
至於一時引起廣泛討論的例子呢,這就更多了,但其實比較不容易知道,因為已經被遺忘了。我可以隨手舉一個,像是去年有人提出P != NP的證明, 引起廣泛討論後被找出漏洞, 如果接下來原作者沒有什麼新發現, 這個論文就會自然的被人遺忘和埋沒了。
就貨幣流通來說.. 銀行是做到這點沒錯
倒是華爾街玩了一大堆衍生性商品.. 就不是很好
衍生性金融商品我覺得也只是市場機制下的必然產物。 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會想出這些商品是很正常的,即使華爾街的人不做,也會有其他地方的人去做(否則就會有套利空間存在),最終這些人集合到一起還是會有另一個華爾街。
本文真的很棒!很多人在面對自己的未來越來越沒有信心時,就會開始見不得別人好,其實這也是人性,但只能說他們應該要看得更寬更遠一點。社會這個市場機制沒有所謂公不公平,只有靠自己努力去找尋一條生路。與其消極抱怨,不如好好的重新檢視自己的定位與價值,並且付諸實際的行動與改變。成功的人總是在一堆問題中找機會,失敗的人總是在一堆的機會中找問題。不過要避免一個專案或者生意會因為某個人停下來而整個停擺,還是要建立一套有成效的系統才是根本之道。台塑不是王永慶一個人搞出來的,統一企業也不會因為高清愿離開而停擺,有成效的系統能夠讓一開始開創系統的人有時間、有空間喘息,而不需永遠必須親赴戰場、站在第一線衝鋒陷陣,除非他自己願意且樂在其中。
個人認為,Steve Jobs 與 dmr 或 John McCarthy 獲得的追悼多寡,分野並不在影響力,而只是在於大眾的知名度吧。一個各循其份的生態系統並不邪惡,但是其中潛藏的人性:貪欲 / 傲慢 憤怒 懶惰 / 嫉妒,是可以讓人扭曲的。華爾街的無止盡衍生商品,社會上各方專業人士的相互輕視,互不理解,也許都可以視作如此?
為了將自己認同的良善美好傳達出去,需要影響力,在累積影響力的過程中,除了要抗拒自我對金錢 / 權力 / 名聲的誘惑,也要小心外來的邏輯陷阱(將邪惡行為合理化):畢竟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不能任意排除不想考慮的因素。延伸原文結語,時時思考什麼是重要 / 有價值的,然後盡力地去做,才不會浪費每個人自己有限人生的影響力產能吧。
如果世界一切美好,沒有苦難,當然每個角色都有其存在價值,
既是分工,但有許多人沒獲得應得報酬,有些人則從中獲得巨大報酬,
就會有上華爾街的理由了,作者有點用”分工”化約了,好像問題不應
存在,我們都想好好地專注在自己的岡位上,做好自己的事,但基本
需求沒被滿足時,是很難安心的.
Steve Jobs 其實技術很有實力… 高中的時候就在弄電子的東西 這就是和 Woz 認識的原因. 只是他也有行銷的才能. 另外 最近 Linus 有篇文章 簡單的說 做open source 的人要有心裡準備 所有的事情最後自己ㄧ個人也能做 不要期待丟出去就有人會幫忙弄完…
V大好
我也認同你的觀點
就是這個社會的運作需要各種各樣的人才
資本主義的強項在於效率
--把各種不同元素凝聚在一起全力運作的效率
單純用工程角度來檢視的話
這真的很好
不過可惜的是
人不是機器 這個世界還有很多其他複雜因素
例如公不公平的問題
真的,現階段來說,最純粹的資本主義是理所當然應該忽略公平分配的
公平是什麼呢?應該由誰來定義公平呢?
探討這些問題探其實是很沒效率的行為
對提高生產一點幫助都沒有
因為非常可惜的
至少截至目前
人類依然沒有發明出將公平衡量與效率提昇綑綁在一起的方法
資本主義快速累積財富、累積巨大的生產能量
但同時間卻無視許許多多社會的弱者--
那些智力、生產效率低
甚至單純只是運氣差的一群人(別忘記智力和生產效率與家庭背景絕大部分是正相關的)
其實我想說的只是
那些佔領華爾街的人或許並不知道自己的真正訴求是什麼
他們口中對資本主義的攻擊
也不是真的批判
只是他們在生活困苦交加時
就像溺水的人什麼都抓一樣
發出的攻擊言論
也許我們可以幫他們思考
到底他們真正的訴求是什麼?
(即使他們自己可能無法釐清)
--
我對於V大的努力覺得非常欽佩
尤其文中提出關於學術界缺乏將研究轉變成實際效益這個問題
也覺得非常值得探究
自己倒是還沒有定論
畢竟這個世界並沒有絕對的善
--甚至更有效率的益處也是人們主觀立場訂出來的
歷史本來就是隨機的產物
以效率為最高價值的史觀 也只是一種史觀
所有人出生時都沒有伴隨任何科技或技術
要怎麼去定義科技對人類的善呢?
我想這真的是個很好也值得思考的問題
成為你想成為的人
專心做你想做的事
我想,對於這世界
一定會產生某種價值的
其实你说的这个问题,不仅是在软件工程界,包括医学甚至文学领域都同样存在,可以大致概括为一个”商业化“衔接问题。国人素有重农轻商的传统,不知道台湾的情况会不会好一点,但在mainland,据我所知,即使是在北京和上海这两个大城市,有这种技术”商业化“自觉意识且同时觉有人脉等各种社会资源的人相当之少。希望将来的”商品化“渠道会更通畅,转速会更有效。
嗨!
過些時日你會再修正你現在的看法。
許多的資金的注入,
當然他會讓你再開發的過程覺得很過癮
但是,一個創意如果不能吸引使用者,
那些錢只會被燒掉,依舊沒有影響力
這種例子太多了
(由於距離讀過隔了蠻久了,遺忘了不少片段,若有失誤請見諒)
初創windows的比爾蓋茲曾被當時不少人抨擊其軟體需付費的特性。
比爾蓋茲回了:「沒有錢,誰來開發程式?」
此段話是稍微偏激了點,不過想想也有點道理。
你想耗大量時間投入一件工作,沒有錢,卻是很大的阻撓。
再有熱情,人活著所需的基本需求仍是無法被忽視的。
錢是交易媒介,不是生成物也不是反應物,
卻是幫助你反應增快的酶。
有沒有可能有另一種方式呢?
http://youtu.be/4Z9WVZddH9w
(有中文字幕)
華爾街那段我覺得寫很好。
會這樣想,是因為我們在玩別人的遊戲,遊戲規則被訂死了,而這遊戲規則對全體99%人類並不好,也對地球生態不好,對少數1%好而已
Zeitgeist在講這個主題的,主要是第1集後半與第2集全集都在講金融制度
第1集
http://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6131411853DD2777
第2集
http://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2463835356995041
我之前貼的是第3集,主要是正面地提出一種可行方案。
wow
剛好上禮拜我在FB也寫了一篇影響力的文章
內容有些微差異,不過大致上要說的差不多
我內容是指做同一件事情卻有完全不同的結果
來自於眼界夠不夠遠。
另外
這些年我看了台灣的發明展及設計展下來
發明展大多的發明對我來說幾乎都是很難去改變什麼
而有些不錯的點子,發明人或廠商卻是緊緊握在手裡
不做真正的品牌規劃不做動人的廣告行銷
最後幾乎都胎死腹中
設計展剛好相反,很會行銷做表面
LOGO很漂亮,行銷說的冠冕堂皇
但九成以上卻都是做沒有前景的鍋碗瓢盆
了不起最近多了平板套跟手機套
而不是真的帶有影響力的主導產品
最後下場差不了多少
其實有時候想想賈伯斯的點子
也只不過是把已開發現有的東西整合起來
發展得更”貼切動人”
真的把這些技術以具說服性的姿態放到每個人手上
但我想這是最重要也是最關鍵的鑰匙
我想並不是設計或是發明或是行銷等各領域做得不夠好
而是各自為政,每個人都自圓其說
無法整合獨立製作最後才會演變成台灣高級代工廠的出現
設計代工,製作代工,軟體代工,行銷代工…
(設計公司,軟體開發公司等其實只是說好聽一點的代工廠
終究都是花勞力腦力在幫別人做事情)
利用自己所見所學把影響力做到最大帶到世界一直是我人生的夢想
雖然過程中遇到的瓶頸之多但我也從不畏懼
就怕後悔沒做過,人生不就該轟轟烈烈大幹一場嗎XD
說在多也沒用
大家都可以說的頭頭是道,真的要做又是另一回事
行動才能證明一切:)
十二月中如有回台務必撥個空(不久前有通信)
跟我這小毛頭的計劃見上一面
(現正努力的介面及硬體通訊完整性提高haha)
Jimi Chen
其實要推廣並非困難,因為需求,所以提供!這是供需問題.如果你的直覺型程式語言的內容真的是我想像的那種,雖然我對程式語言並沒有涉獵,只是想過類似的情況,但這確實是改變世界的一種新思維,更是一種讓全球改變程式語言構成的挑脫式開發!!建議你可以上TED這類的非官方團體組織發表這類想法,相信會比你想的快速傳播且更快速的獲得回應.以上為小弟的微小意見.可以參考看看喔!
Thankyou for an excellent, well written post. You have a great understanding of the inspiration behind Apple. It is a shame that Apple has now become such a globally dominating and innovation-killing company with such a gigantic budget assigned to fighting patents. Let innovation re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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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真好。
最近情绪比较低落,我觉得这篇文章让我受到共鸣,我希望能勇敢地再次起来
Pingback: 共鸣 | 大头龙仔Blog
SIKULI 没有CHM或者PDF文档吗?准备一个,这就好下载回家慢慢看,不用挂在网上啦。不搞个一次过可以下载完毕的教学和参考文档,就有点像是相依程度高的RPM,非得挂在网上方能完整就绪,不然就会发现,读了这,却又要你跳到那,发现忘了拷贝那,去拷贝下来,读一读又发现得跳去别处,挺麻烦的啊。而且我觉得,这样做也可以造福一批懒人,也可以省一些上网费啦。没有人动过这个念头吗?
很久沒來看你寫的文章了… 沒想到還有人會為C之父, 當時我在臉書為他默哀,盡然連友群中的編程員都沒為他默哀。這情況令我想起,我經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話,”大部份人都是User而不是Creator”. 特別是程式設計師,許多人誤信自己是Creator因為會編寫程式,但其實他們只是在重複的使用著別人寫出來的library + 上一點點的if else而已…對lib/或更深一層的概念完全一敲不同. 這些人只懂得“使用”工具,而並非“創造”工具。我把這類人成為User。Steve Jobs, 說到底一直是一個很厲害的User而已… 沒有了C之父,Dennis Ritchie,他算什麼?
注:當然User和creator 是息息相關地,只是我個人比較欣賞Creator.